尊敬的纳税人:

自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开展网上申报缴纳税款工作以来,得到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申报缴税方式。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做好网上申报纳税工作,现将2007年度实行网上申报缴税单位纳税申报资料的报送方式和规范要求明确如下:

一、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装订要求。

1、网上申报缴税纳税人2007年度未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按照申报时间的顺序,并按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的顺序装订成1整本报送到各区地税局办税大厅。

2、纳税人装订成本的纳税申报资料厚度超过4厘米的,分两本或多本装订,每本要求加装具有纳税人名称(如克拉玛依市飞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资料年度(如20075-12月份)、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纳税人的纳税人编码(如:265020300005131

3、纳税申报表按照每次申报缴税填写的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财务报表按照月报或季报一份报送。

二、个人所得税代扣税款结报单的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缴税纳税人2007年度未向税务机关报备的《个人所得税代扣税款结报单》按照申报时间的顺序,将规范填写的《个人所得税代扣税款结报单》第一联、第二联、第四联分类报送到各区地税局办税大厅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返还证明资料,第三联由企业自行留存。

三、以上资料报送的时间截止到 2008215日前 ,未按要求和时间报送以上纳税申报资料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克拉玛依区地税局:6881718

独山子区地税局:3864499

白碱滩区地税局:6828236

乌尔禾区地税局:6962807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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